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4月15日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1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挂证
李*平:
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
近日 ,李工发的自己自己证书话也只能发打码的)
如对本决定不服,处罚理由是:不坐班、你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不参与企业考勤!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盗用了 ,李某就在湖北住建厅反应自己的证书在不知情的情况人被某单位使用了,经研究 ,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否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伪造了手持身份证照片复印件 、李某大概率之前是给过企业或者中介某些证件照片的 ,该企业伪造了合同 、但是住建部最后还是正常处分了……
